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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三周拘70名傀儡戶口持有人 涉66宗騙案騙款6700萬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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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10月23日至11月10日打擊科技罪行及網上騙案,三周內以「詐騙」、「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罪拘捕70人,涉及66宗案件,騙款6700萬港元。

觀塘警區科技罪案及財富調查組主管梁普恩表示,觀塘警區刑事部在10月23日至11月10日進行本年度第四浪「曉光」行動,偵破的66宗騙案涉及131名事主,分別為62男及69女(15至76歲),類型包括騎劫社交媒體、網上求職騙案、網上購物騙案、網上情緣騙案及網上投資騙案。當中最大額為網上投資騙案,73歲女事主在交友程式上結識騙徒,騙案以高回報投資吸引事主,令事主損失1000萬港元。至於15歲女事主則在網上購物期間受騙,損失4000元。

被捕的49男21女(19至65歲)均屬傀儡戶口持有人,有被捕人士承認為了少量金錢出售個人資料予犯罪集團,以開設不同的銀行帳戶處理犯罪得益。

梁表示,警方會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追究被捕人的刑事責任及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尤其是針對傀儡戶口持有人相關洗黑錢罪行,以起阻嚇作用,根據區域法院最近對洗黑錢的裁決,加刑幅度達到20%。他重申,即使被捕人推搪只是單純地借出、賣出或出租戶口,沒有直接參與洗黑錢,其刑責與真正處理犯罪得益者並無分別,法庭甚至考慮此為加刑因素,呼籲市民謹記,租、借及賣帳戶等同洗黑錢,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