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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襲高級警司 判3個月醫院令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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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交通部高級警司余偉良,上月於九龍灣太子道東跑步,遭擦身而過的陌生男子揮拳打臉,致太陽眼鏡破裂及臉部受傷。涉事男子今日(10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接納精神科醫生報告的建議,判處被告3個月醫院令,另須向余支付950元,作為被告打爛余一副太陽眼鏡的賠償。

男被告蘇章興(40歲)報稱無業,被控於今年10月18日在九龍觀塘區牛頭角太子道東行人路近燈柱DF3592襲擊余偉良,因而對余偉良造成身體傷害。

控方表示,事主要求被告就被毁壞的太陽眼鏡賠償950元,辯方指被告會於出院後籌錢賠償事主。裁判官遂下令,被告須於獲釋後兩周內通過法庭支付賠償金。

承認案情指,事主余偉良與被告互不相識。余當日在上址跑步時,被告突然用右手打向余的左臉,導致余的太陽眼鏡損壞,及臉部受傷。被告其後逃走,但被截停拘捕。余送院治理,發現臉上有觸痛及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