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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隱瞞利益衝突助丈夫中標 香港設計中心女經理欺詐罪成候判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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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本地設計中心前女經理在委聘兩間供應商為5個政府資助項目提供服務時,隱瞞其丈夫在供應商的財務利益。她否認4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罪,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裁判官指,從被告與丈夫的WhatsApp對話紀錄可見,她主動推動並協助丈夫中標,又向丈夫透露對手的報價單和計劃書。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判刑,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控罪指,被告趙嘉慧(41歲)於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期間,向香港設計中心(下稱中心)隱瞞其丈夫於兩間供應商擁有財務利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中心委聘它們,就其中3個市場推廣項目及1個網頁更新項目提供服務。被告另於2020年2月企圖誘使中心就餘下一個市場推廣項目提供服務。案情顯示,2間供應商最終獲判4個項目,餘下1個項目因計劃取消不而獲判授。

辯方審訊時爭議廉署人員不當地要求被告交出手機密碼,裁判官施祖堯裁決時認為說法不可信,指搜查令內容清晰,無字眼誤導被告,她之後被帶返廉署助查亦可致電律師查詢,認為被告是自願放棄保持沈默的權利。

施官表示明白夫婦之間可能財政獨立,但所有環境證供聯繫起來便強而有力,從夫婦之間的對話可見,她知悉丈夫有財務利益,亦意識到必須申報卻故意隱瞞,並非一時疏忽,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辯方裁決後替被告申請保釋,施官批准,但條件是提高擔保金至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