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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泰龍」被殺案 曾任臥底督察稱不時有三合會成員為避追捕水路偷渡離港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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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新義安頭目「泰龍」李泰龍疑遭和勝和「紋身忠」梁國忠報復謀殺案,今(9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督察作供稱,有三合會成員為免警方追捕、「驚尋仇」的時候會乘「大飛」離境躲避,由於海上難以截查,水路偷渡較陸路多。辯方盤問時指,有如示威者曾以水路潛逃到台灣,有機會被中港當局截獲,亦屬危險,督察表示同意,他又說聽過有人因為潮水漲退等而改期起行。

被告梁國忠(54歲)被控2009年8月4日謀殺李泰龍。刑事情報科督察郭聲培以三合會的專家證人身分作供,他表示1991年加入警隊,工作包括收集三合會的情報,他曾參與卧底行動滲透黑幫「和合圖」。郭指出,目前本港活躍的三合會約有20個,包括涉案的新義安、和勝和,他當年聽聞過尖沙嘴的「泰龍」。

泰龍手下文沛盈早前作供指,泰龍案發時在新義安擔任「426」,即「打手」,但也會以談判解決紛爭。郭聲培表示,三合會內最高層的主事人是「坐館」、「揸數」或「龍頭」;次一級是「紅棍」、「426」,若他們「有功績」立功,會被稱為「雙花紅棍」。至於最初級成員則是「49」,加入三合會的儀式,包括將載有36元或3.6元的利市給予「大佬」,表示跟隨對方。

控方開案陳辭稱,被告事發前經落馬洲口岸離境,再乘坐「大飛」偷渡回港犯案。郭聲培指出,三合會本身或有走私活動,因此他們和經營「大飛」的船家關係密切。他憶述,當卧底期間發生襲擊事件,有份施襲的和合圖成員事後獲安排在香港仔碼頭上船,前往伶仃島,以逃避警方追捕。郭指,不同社團之間發生衝突並不會報警處理,通常私下談判或報復,涉事人士亦可能乘搭「大飛」離港。案件明(10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