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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泰龍案 曾任臥底黑幫專家: 避捕避仇會坐「大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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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黑幫新義安頭目泰龍疑遭和勝和「紋身忠」梁國忠報復謀殺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督察作供稱,有三合會成員為免警方追捕或「驚尋仇」時會乘「大飛」離境,由於海上難截查,水路偷渡較陸路多。辯方盤問稱,有如示威者曾以水路潛逃台灣,有可能被中港當局截獲,亦屬危險,督察同意,又說聽過有人因天氣潮汐等改期起行。

辯方引示威者被截指水路亦危 證人同意

被告梁國忠(54歲)被控2009年8月4日謀殺李泰龍。刑事情報科督察郭聲培以三合會專家證人身分作供,稱1991年加入警隊,曾做卧底行動滲透黑幫「和合圖」蒐集三合會情報。郭稱,目前本港活躍三合會約20個,包括涉案的新義安、和勝和,他當年聽聞過尖沙嘴泰龍。

泰龍手下文沛盈早前供稱,泰龍案發時在新義安擔任「426」,即「打手」,但也會談判解決紛爭。郭聲培稱,三合會最高層主事人是「坐館」、「揸數」或「龍頭」;次一級是「紅棍」、「426」,若立功會稱為「雙花紅棍」。初級成員則是「49」,他們可將載有36元或3.6元的利市給「大佬」,或口頭稱跟隨對方而入會。

控方開案陳辭稱,被告事前經落馬洲口岸離境,再乘「大飛」偷渡回港犯案。郭聲培指出,三合會本身或有走私,故和「大飛」船家關係密切。他憶述當卧底時發生襲擊事件,有份施襲的和合圖成員事後獲安排在香港仔碼頭上船往伶仃島以避警方追捕。郭稱,不同社團間的衝突不會報警,通常私下談判或報復,有人憂遭尋仇亦可能以這方式離港「避一避」。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