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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多次虛報火警墮樓困? 消防隊目與女文員准保釋候訊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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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男消防隊目和一名女文員涉嫌於今年5月向消防處虛報有火警發生、有人墮樓困?等。二人被控虛假火警警報、導致警力的浪費。案件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本案待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裁判官續准二人以1000元保釋,女文員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男消防隊目則不得與同事討論案情。案件將於明年1月4日再訊。

女被告李育菁(34歲、文員)被控1項虛假火警警報罪及1項導致警力的浪費罪,指她於2023年5月17日,在香港向消防處發出或致使發出明知是虛假的火警警報或其他災難警報,即向筲箕灣消防局虛報在亞公岩道看到一輛的士冒出煙和火花。

男被告劉浩殷(45歲、消防隊目)被控3項虛假火警警報罪及1項導致警力的浪費罪,指他於2023年5月17日,向筲箕灣消防局作虛報,聲稱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火警警報被啟動、同日聲稱有人從筲箕灣一商場躍下並導致警力浪費,及同日聲稱有人被困於筲箕灣一幢住宅大廈的升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