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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爭執斬傷兒子 七旬漢囚4年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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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山景邨一對父子去年在家中爭執,七旬父親疑不滿幼子意外擊中電視機,揮刀斬傷兒子的前額和手臂,母親遂報警處理。涉事父親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李素蘭今(8日)在高院判處他監禁4年,法官指若及早診斷被告幼子的精神問題,被告跟他之間的關係應該不會如此緊張。

現年74歲被告余君民曾在工廠工作及任職保安,他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精神報告顯示,被告患嚴重抑鬱症狀。事件揭發被告幼子有自閉症狀,他接受藥物治療後已改善異常行為,例如不再大力關門。

法官認為,如果及早發現幼子有精神問題,可避免兩人關係緊張。法官考慮到被告於2012年中風,容易激動及因瑣事和幼子起衝突,他在疫情期間未有出門遠足紓壓,以6年為量刑起點,就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對於幼子原諒被告則不予量刑比重。庭上透露,幼子將來和被告分開居住。

案情指出,被告與妻子及幼子(案發時39歲)居於山景邨景榮樓一單位,被告和幼子多年來關係欠佳,經常吵架。2022年4月24日早上,幼子開啟櫃門意外撞到電視機,被告見狀責罵他是否想打破電視機。兩人繼而爭吵,被告激動之下拿起圓櫈,遭幼子奪去。

被告再將幼子逼入廚房,持刀斬他左臂兩下,幼子阻擋不果,其右臂和前額受傷,並感暈眩。幼子手臂傷口長達十厘米及有骨裂,需入院動手術,約十日後出院。被告警誡下承認出於衝動才用刀斬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