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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工程造假案 被告申永久終止聆訊 稱前僱主保密內容影響抗辯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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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2017年被揭發偽造,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兩名時任董事涉嫌向署方隱瞞公司職員在偽造測試,以詐騙逾197萬港元,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其中一人要求法庭永久終止聆訊,案件今日(7日)於區域法院審理。被告供稱其中之一的抗辯理由是嘉科母公司內部有人決定不向土拓署披露違規,但是如果他不能參考嘉科與律師之間的通訊內容,他將無法有效作出抗辯。辯方以此認為被告不可能獲得公平審訊。

被告梁永強(現年65歲) 今日申請暫停進行法律程序,並供稱他1979年於港大畢業後加入嘉科前身公司,由見習工程師做起,案發時為嘉科的營運董事,直至2020年才辭職,轉投建盛(亞洲)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任職行政總監。

辯方於庭上讀出由梁的證人供辭,內容指嘉科就測試事件多次諮詢法律意見,對象包括律師行Pinsent Masons及嘉科自家律師,並且聲明該些諮詢內容全受LPP 的保護。換言之,該些內容不被允許披露。

被告續指,其抗辯方向包括科嘉員工沒有作出不誠實行為,或是意圖欺詐土拓署,而母公司嘉科工程集團(Jacobs Engineering Group Inc.)內部有人決定不向土拓署披露違規,他雖參與討論,但無權作出決定。被告認為,該些諮詢內容對他的抗辯「很有幫忙」,但是基於不能參考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下的內容,他將無法有效抗辯。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身為嘉科「第二把交椅」,理應有責任向土拓署匯報事件。被告則指,嘉科負責上百宗工程項目,每宗工程項目都設有專門的項目總監。控方又質疑,如果嘉科決定不披露違規,被告理應意識當中涉及不誠實行為。被告不認為存在不誠實或不合法行為,因為嘉科的決定是基於從律師獲取的法律意見。審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