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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15歲女證供矛盾 男護脫非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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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護士替15歲女童清洗傷口時親吻其嘴,被控非禮,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脫,當庭釋放。裁判官表示,女童對於親吻過程至少有3個版本,供辭前後不一,法庭無法穩妥採納。裁判官在裁決後批評,被告僅在法律舉證標準下未能入罪,他利用職位對未成年異性做出不恰當行為,「某程度上相當可恥」,寄語他好自為之,不要重蹈覆轍。被告聽畢點頭示意。

官批行為可恥 着好自為之

被告譚永東(23歲)被控去年11月9日在將軍澳賽馬會普通科門診診所地下治療室內非禮女童X。

裁判官林子康裁決指出,本案關鍵為X是否自願和被告親吻,以及被告當時有否伸舌頭,不過X庭上就伸舌頭的過程至少有3個版本,供辭前後矛盾。林官又指涉事診所以布簾分隔不同空間,附近有其他職員和病人,X當刻沒有報警和求救,事後更主動向被告發送Telegram信息,談及「小妹A0」的字句,看不到X被親吻後表現恐慌和迴避。

林官提到,親吻在法律上並非猥褻行為,從X的證供而言,被告曾問X是否同意親吻,X繼而拉下口罩配合,反映兩人可能相處一段時間後互有好感,不肯定被告是否具猥褻意圖,遂裁定被告罪脫。

林官在裁決後表示,被告身為當值護士,利用職份向情緒受困的異性做出不恰當舉動,屬可恥行為,不過法庭考慮證據有疑點不能定,冀被告好自為之。

【案件編號:KCCC 3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