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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涉圍警方大興行動基地認非法集結 部分人住宅大堂被捕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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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網上有號召包圍位於屯門的警方大興行動基地,當晚逾200名示威者在基地外叫囂堵路,警方拘捕多人,其中12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案件原定今日(6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9人承認控罪,案情提及部分被告躲避追捕時進入住宅大堂,在進入升降機前被警員截停,另有被告在月台上為掙脫警員而跳入輕鐵路軌。法官將求情押後11月24日,並暫定於12月8日判刑,其間9人均須還押。

承認非法集結罪的9名被告依次為,彭國豪(現年26歲,下同)、張家俊(23歲)、鄧泓祥(21歲)、伍栢衝(24歲)、關善瑜(21歲)、吳筠怡(24歲)、王靜儀(25歲)、兩名分別17歲及18歲男生。18歲男生另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及一支鐳射筆。各人餘下的違反蒙面法罪不予起訴。

案情指,當晚8時半,逾200名示威者集結在大興行動基地外,叫喊辱警口號,另有約60名政府支持者聚集在基地正門前,與示威者對罵。警方要求兩派人士解散,政府支持者隨後離開,示威者沒有理會,開始拆毁欄杆及搬至路上架起路障。

警方於9時半展開驅散,示威者四散而逃。其中彭、伍、關、吳及18歲男生一同逃入兆軒苑逸生閣地下大堂內,警員追入住宅大堂內將5人截停,警方在18歲男生的背囊內搜出一支鐳射筆,亦發現5人均非住戶。鄧於輕鐵建生站月台上被截停後,掙扎及跳入路軌,他跑往對面月台時被制服,餘下3人均於建生邨附近被捕。現場片段拍攝到9人於案發時行為,涉及拆毀欄杆、打傘遮掩示威者及用電筒照射政府支持者。

其餘3人,即吳顥筠(20歲)、陳樂期(24歲)及15歲男生則不認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