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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HKCMP:GEM改革應放寬上市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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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有關GEM(創業板)上市改革的諮詢文件昨日(6日)結束,香港資本市場專業人員協會(HKCMP)主席葉天賜建議,港交所應設更透明、有效率和明確時限的審查流程,以增加企業申請GEM上市的信心。

據港交所GEM上市改革文件中提及,申請人須在上市前兩個財政年度達到最低收益門檻1億元和現金流錄得3000萬元,並預計市值至少為2.5億元。HKCMP副主席李華倫認為,該文件局限於科研公司領域,忽略向其他業界提供支持,如飲食零售範疇的中小企業,故建議港交所可將兩年營運現金流須錄得3000萬元的規定,調低至2000萬元,並認為不應設置市值限制。另文件亦有要求申請者每年的研發開支佔總營運開支不低於15%等規定,李表示,企業或可只提供兩年盈利要求以代替科研和正現金流的規定。

籲港交所審查排除主觀態度

至於反收購行動規則,葉天賜指出,港交所原意是不想上市公司把多餘業務移至其他公司,但認為小型公司擴大營運規模需向其提供空間,若規管過嚴將限制中小企發展機會。

李華倫補充,現時退市時期縮短至18個月,企業難以短時間內重回營運規模要求,若放寬反收購條件,或令企業更願承擔風險申請GEM上市。他續稱,港交所應加快轉板流程,故不應設轉板的3年時間要求。

該協會提到,港交所在審查過程中應排除主觀態度,李華倫以珠寶企業在申請創業板上市為例,稱港交所認為該公司的玉器與鑽石業務利益率不成正比,即使保薦人(Sponsor)審查後認為沒問題,該所仍不斷要求該企業核數,令其申請成本上升,降低潛在申請者的上市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