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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泰龍」被殺案 被告同黨供稱受命把風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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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新義安頭目「泰龍」李泰龍,涉為手下出頭而傷及和勝和頭目「紋身忠」梁國忠,2009年遭報復並在尖東香格里拉酒店外被斬死。被指為涉案主腦的梁國忠潛逃10年後自首,他否認謀殺罪今(3日)在高院續審。和勝和前成員供稱,他的大佬「五筒」案發前告知他「一陣去斬泰龍」,叫他「睇水」並會給他報酬。

被告梁國忠(現54歲)被控於2009年8月4日謀殺李泰龍(終年41歲)。控方傳召和勝和前成員林家俊(原名)以特赦證人身分、屏風後作供,法庭頒布的匿名令不准披露其原名以外的資料。庭上透露,林於2009年後退出黑社會,他在2011年另一審訊獲免予起訴指證他人。

林家俊作供憶述,約12歲加入大角咀和勝和,他將載有「三個六」的利市交予「五筒」吳奕彤後,認對方為「大佬」。林家俊被稱為「阿B」,他曾售賣盜版光碟和販毒,亦在通州街為賭檔把風。被告有份負責管理該賭檔,每周會去賭檔約4至5晚並與各人打招呼。

案發當日,林家俊指當其時賭檔被人「冚咗」,「五筒」致電予他稱「有嘢搞」,林遂與對方前往樂群街公園,見到多名和勝和頭目商量行動。林聽到「貓仔」吩咐勿斬頭頸,被告則指「唔好斬啲重要部位」,「蘇啟」及「五筒」聽罷點頭;「貓仔」指令「江仔」要「把住個位」。

林續指,獲悉眾人「一陣去斬泰龍」,他負責把風;又稱許久之前泰龍和被告曾起爭執,泰龍以玻璃樽插中被告的頸項,林隨即被指派找泰龍但不果。事發當晚,被告電話響起後下令林和眾人「行!」,他們分批乘車到尖東等候,林聽到響軚聲後,一輛七人車駛往香格里拉酒店。審訊周一(6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