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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策會10年前探討劏房發牌 政府沒推行 王坤:拖沓致問題惡化 鄔滿海:需考慮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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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目標包括取締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身兼工作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上周表示,會以登記形式防止不合標準的劏房增加,具體措施有待研究報告出爐。有關劏房實施發牌及登記註冊制度的提議,曾在10年前《長遠房屋策略》,以及2021年「劏房組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期間探討,惟未有落實。前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王坤當年一直支持劏房登記和發牌,認為政府一直未推出,是導致問題惡化原因之一。另一前長策會成員鄔滿海表示,要推行發牌或登記制度先要訂定劏房最低標準,政府同時需考慮有關做法的代價。

政府於2012年9月成立「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由時任運房局長張炳良出任主席,成員涵蓋政府內外各界人士,並於2013年9月展開為期3個月公眾諮詢。長策會當年曾就劏房問題做調查,發現全港約66,900個劏房中,約30,600個欠缺廚房、廁所或食水供應。

當年有委員建議以發牌或登記制度規管,促請政府強力執法杜絕非法和違反樓宇結構和防火安全的劏房。然而,當局當年考慮到推出有關措施所需時間和資源,最終擱置推出劏房發牌或登記制度。

王:租戶非測量師 需標準供跟從

身兼公屋聯會會長的王坤憶述,當年長策會曾討論劏房發牌或登記制度,以蒐集全港劏房數目和資料,惟當時政府不願就「合標準劏房」定義作討論,政府指已有《消防條例》和《建築物條例》可執法,加上公屋供應緊張,擔心推出發牌或登記制度和訂立標準後,未有足夠房屋收容受影響者。王認為解決劏房問題需有時間表,惟政府一直「拖」,導致問題惡化。

王又說,支持政府研究劏房發牌制度,因租戶並非測量師,需有制度和標準讓他們跟從。他明白發牌或登記制度會對業主造成負擔,但每人各行一步才能令社會進步。

鄔:需求問題 完全取締不可行

曾任屋宇署長及房協主席的鄔滿海說,若推行發牌或登記制度,首先需為劏房設最低標準,為租客提供符合衛生和安全條件的劏房,建議工作組參考其他國家標準,但政府需同時考慮有關做法的代價。

鄔認為完全取締全港劏房不大可行,因劏房一方面為低收入及正輪候公屋的家庭提供住所,另一方面亦會有人因各種原因需要臨時住所,故這完全是需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