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黑漢「姑爺偉」指罵抄牌警提堂准保釋 禁踏足案發地點 (12:17)

發佈於

有黑社會背景、曾涉7.21事件被捕的「姑爺偉」早前疑不滿警方抄牌,與同伴指罵警員兼拒絕出示身分證,其間有人曾對警員稱「隻揪囉」。案件今(3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姑爺偉」和同行男子各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獲准保釋至12月28日再訊,其間須禁足案發地點。

首被告張國偉(43歲)報稱無業,次被告黃永昌(50歲)報稱為商人。控罪指,兩人今年10月31日在香港新界元朗西裕街近金祥坊交界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陳浩然。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八星期,以調查其他涉案者和尋找證人,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各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及不得踏足事發的元朗西裕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