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官斥威脅報道 審計員連登煽襲TVB記者囚10月

發佈於

【明報專訊】現年29歲的審計員於反修例運動期間於連登討論區發布留言,煽惑他人傷害無綫電視(TVB)新聞部職員。他否認煽惑普通襲擊及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昨在區院被判入獄10個月。法官批評被告提議並鼓勵他人向前線記者施襲和向新聞部施壓,意圖令記者「笠水」不敢報道或影響報道方向,罪責和案情嚴重,官亦強調新聞自由是社會重要一環。

新聞自由重要 罪責嚴重

被告范仕文被控於2019年11月8日及2020年5月8日,在香港煽惑他人襲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及資訊部職員。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時不滿TVB報道手法,低估法律後果,他因案辭職,將來或不能如願成為會計師。辯方亦稱被告只在兩則帖文留言,各只得到一個回應,且他並非知名人物,影響力有限。

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表示,涉案兩則帖文發布時正值反修例社會事件,TVB記者和一眾傳媒不時要在暴力現場採訪。被告分別在帖文留言稱「唔使分咁細,成個TVB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和「我不嬲都認為要打斷班X街手手腳腳」,而帖文沒有設為私人瀏覽,互聯網的傳播速度快、範圍廣,閱覽者不乏同樣不滿TVB的人,可能令他們情緒升溫,一觸即發。

回應者少 官指非唯一考量

崔官同意被告留言得到的回應少,但數量並非唯一考慮因素,案件不針對警方亦非減刑理由。崔官續指被告以其個人見解衡量TVB新聞報道,討論如何辨認採訪車,提議並鼓勵他人向前線記者施襲,毋須只針對高層,不為社會所容忍。兩罪非單一事件,崔官分別以監禁7個月和10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無具體執行計劃,最終無人受襲,考慮案發時間相近、性質類同,兩罪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 435/22】

(反修例風暴)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