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以被轟對加沙黎巴嫩用白磷彈
【明報專訊】人權觀察組織周四(12日)指摘以國對加沙及黎巴嫩的軍事行動中使用白磷彈,以軍回應稱不知情。另外,國際刑事法院(ICC)檢察官周四向路透社表示,即使以色列並非ICC成員國,法院仍對哈馬斯在以國境內及加沙的潛在戰爭罪行有管轄權。
以色列報復哈馬斯上周突襲的軍事行動持續之際,人權觀察(HRW)稱確認周二及周三(10和11日)分別在黎巴嫩及加沙拍攝片段,顯示「加沙港口和沿着以色列—黎巴嫩邊境2個農村地區的上空,有多次發射白磷彈情况」。該組織在社交網站發布2段影片連結,稱顯示在以黎邊境有人使用155毫米口徑白磷彈,但HRW沒提供在加沙有人使用白磷彈影片連結。
以軍回應稱不知情
白磷彈可合法在戰場使用,以製造煙幕、照明、標記目標或焚燒掩體與建築物,但可造成嚴重燒傷及火災。以軍回應稱不清楚在加沙使用含白磷的武器情况,亦未回應有關在黎巴嫩使用白磷彈的指控。
另外,ICC檢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接受路透社訪問,稱如有證據巴勒斯坦人,不論是哈馬斯或旗下軍事組織、聖城旅,或者任何其他人或其他國家的公民犯下罪行,那麼我們就有管轄權,無論犯罪發生在哪裏,包括以色列領土。至於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巴斯周四訪問約旦時,同時譴責哈馬斯對以色列的攻擊及隨後以軍轟炸加沙,指都屬於針對平民的暴力行為。
(衛報/BBC/路透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