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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親兒出生後虐女友子 男子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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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3歲全職爸爸在女友為他誕下一對子女後,開始襲擊女友與前夫所生的兒子,包括用皮帶抽打事主20下、用衣架打事主背部15下等,令當時8至10歲的事主感到痛不欲生。被告否認5項虐兒罪後受審,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指出,被告不問情由襲擊事主,已非合理的管教範圍,並指較合適判刑為監禁,故下令被告還押至10月27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

33歲被告代名C.J.H,涉及5次襲擊事主Y。控方案情指出,Y的生母誕下Y的姊姊及Y後,與被告相識,並於2018至2021年間為被告誕下一子一女,一家六口居於旺角。被告自親生兒子出生後,開始襲擊Y。

衣架皮帶抽打 事主稱痛不欲生

事件最初發生於2020年8月,被告教導Y背默時,因不滿其表現,用皮帶抽打他的手、肩、腳共20下。及至2021年8月,Y在家中玩積木時,遭被告用衣架打背部15下,Y事後憶述被打得痛不欲生。餘下3次均發生於2022年3月間,Y在睡房與弟妹玩耍後,走出客廳想飲水時看見被告,即回房間鎖門,但被告仍闖入拳打Y;Y在吃飯及玩平板電腦時遭被告襲擊。2022年5月,Y與胞姊搬往嫲嫲家居住。

被告早前作供稱,早年任職銀行員工,Y的生母開設公司後,他全職在家照顧孩子。由於Y的生父吸食毒品,因此Y的生母把兩名子女接到家中同住。被告指Y頑劣,但否認向他施襲。

裁判官表示,Y作供直接清晰。雖然Y在會面錄影時自言「無咩大驚小怪,反正都打慣咗」,但裁判官認為不能以此斷定Y在事件中沒有受到苦楚,並指被告不問情由下襲擊Y,非合理的管教範圍,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CCC15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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