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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證監啟市場探盤諮詢 打擊春江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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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就「市場探盤」行為的指引公開諮詢,期望防止配股等大手交易前,出現「春江鴨」偷步交易獲利。

根據建議,代表賣方的金融機構等中介人,在市場探盤時應採取,經法律合規部門等預先審核的標準文稿,向潛在投資者發放統一的信息,控制牽涉時間和人數,代表買方的中介人,應該指定經培訓的人員接收資料。雙方都要有內部監控程序,防止過程中非公開資料或消息,被不當使用和泄漏,賣方其後應保存相關紀錄最少7年等。諮詢為期兩個月,截至12月11日,然後再刊憲生效,實施時有半年過渡期。

中介人採標準文稿統一發放

市場探盤,一般是在私人配售等大手交易公布前,先與潛在投資者溝通,評估認購意欲,協助釐定售價、規模、銷售方法等細節。

證監會雖然認同,探盤有助金融市場高效運作,但觀察到近年在大手交易前,出現相關買賣的情况不斷上升,似乎顯示有金融機構等中介人,可能利用非公開的信息,賺取不當利潤,違反確保市場廉潔穩健的原則。證監會警告可能影響本港市場的公平和秩序,削弱投資信心,去年初已開展相關主題檢視。

證監會去年9月暫時吊銷對冲基金Trafalgar Capital Management (HK) 行政總裁Christopher James Aarons的牌照兩年,因為他2016年在一隻韓國券商股的市場探盤期間,從賣方經紀獲得大手交易的非公開資料後,部署該股票淡倉,違反《操守準則》,並非繼續是持牌代表的合適人選。雖然對話時沒有提及涉事股份的名稱,但有關資料已有足夠細節,令他相信與該股票有關。雖然他提出上訴,但上訴審裁處大致維持原判,只調整停牌時間,認為即使賣方沒有要求他承諾在交易公布前不會買賣相關股份,買方也有責任判斷,資料是否受保密責任約束,不應濫用有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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