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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因言革職官中教師提覆核 限朋友fb帖文被指不當 辯稱無證據影響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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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任教官立中學,受聘政府27年的女教師,涉於2019年在facebook發布不當信息,經紀律聆訊後被指未能符合教師標準,行為不當導致政府聲譽受損,今年被革職處罰。教師前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裁定革職決定無效,申請方稱無證據指教師在個人帳戶發帖影響教學,觀課紀錄等未有發現辱警內容,亦沒談論六四、警察、罷課、遊行等政治議題。

公務員局:司法程序中不宜評論

申請人為前教師譚玉芬,建議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本報查詢稱,因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宜作進一步評論。根據入稟狀,申請人1995年成為文憑教師,2015至2019年在賽馬會官立中學任教。2019年6月中至9月初,申請人被指在fb發布嚴重不當信息,有違教育專業守則。2021年8月,公務員紀律秘書處通知申請人,指就她行為不當將召開紀律聆訊。

聆訊2022年1月進行,申請人自稱是2019年社會動盪期間遭「起底」的受害者,沒作出不當行為,又稱無意散播有關信息,其個人帳戶帖文未得同意下遭公開,若指她行為不當是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同年10月,聆訊委員會裁定申請人未達教師標準和行為不當,令政府聲譽受損。2023年7月,局方考慮求情因素後將申請人革職,翌日生效。

稱觀課紀錄無發現辱警無提六四

申請方強調,涉事帖文僅限申請人fb「朋友」閱讀,不包括學生及家長,校長同意無證據顯示申請人在校內發表不當言論;申請人不應因未經同意公開的帖文而受罰。申請方力陳,無證據指教師在個人帳戶發帖影響教學,觀課及測考紀錄等沒發現侮辱警員及粗言穢語,亦不談六四、警察、罷課、遊行等政治議題。

申請方續稱,革職決定不合比例地損害申請人的憲法權利和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而且申請人失去退休福利等構成壓迫,不合法理,她遭起底引致創傷、飽受壓力,甚至曾透露若被解僱會自殺。聆訊沒指出對申請人的教師專業或學生有負面影響,申請方認為局方未有足夠理據就接納委員會結果,程序有錯。

【案件編號:HCAL 1304/23】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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