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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1281頁超上限一倍 初選案控方陳辭「打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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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5+」初選案的審訊踏入尾聲,暫定下月27日繼續。據了解,律政司本周二(3日)呈交長達1281頁的書面結案陳辭,超出頁數上限約一倍。法官陳慶偉昨將陳辭發還予控方,要求控方在兩星期內刪減至指定頁數,重新提交。據悉控方提交的書面陳辭之中,近半內容為附件(appendix),包括控方證人供辭重點和初選時序表等。律政司回覆查詢表示,不會對案件細節評論。

附件佔半 涵控方證人供辭

初選案47名被告面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不認罪16人早前完成115天審訊,案件踏入結案陳辭階段。據了解,控方於提交書面陳辭的限期當晚,呈交1281頁的陳辭,其中約650多頁為結案陳辭的正文,包括控辯雙方案情、證供分析要點,以及本案適用的法律原則和案例等。

餘下約600多頁則為附件,其中控方傳召的「從犯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之供辭摘要長達約219頁;其餘兩名控方證人趙家賢和鍾錦麟的供辭摘要,分別約114頁和11頁。附件亦列出呈堂facebook帖文等證據。

限兩周內刪減

據悉,辯方法律團隊近日向法官投訴,指控方結案陳辭超出頁數限制。審理本案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遂於昨日中午發信,下令發還(return)控方原有的陳辭,着控方重新遞交陳辭。

案件今年8月審至尾聲,法官指示控辯雙方呈交書面結案陳辭,每名被告的陳辭頁數不得超過35頁。換言之,以每人最多呈交35頁計算,16名被告的陳辭上限合共為560頁,控方整份陳辭的頁數不得超出560頁,1281頁已超出上限約1.2倍。目前法官下令控方提交陳辭的限期延後兩星期,辯方提交陳辭的限期亦順延,意味辯方須於11月底呈交陳辭。司法機構網頁昨顯示,案件將於11月27日開庭續審,預料控辯雙方將進行口頭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HCCC 69/22】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