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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人涉金鐘暴動囚28至50個月 官批示威者公然挑釁政府及執法者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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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近百人被控於金鐘參與暴動,涉及23人的一案中有21人認罪,餘下2人經審訊後亦被裁定罪成,全部23人今(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8個月至50個月。法官指暴動並非即興而為,示威者的行為有如對政府統治和執法者的公然挑釁,他們表達的民主變成一種專制,最終因要承擔法律後果而「像老鼠一樣前仆後繼地墮懸崖」。

法官練錦鴻判刑指,案發當日參與暴動的人數過千人,維持至少2小時,示威者掘起路面磚塊和破壞設施,影響交通運作,又與警方對抗,投擲雨傘、汽油彈、使用巨型彈弓發射硬器等,雖然他們的武器原始,但使用時無保留。法官指若他們不滿警方的執法,大可挑選在警總外示威,而非象徵政府中心的政總,暴力行為有如挑釁統治者。

法官又斥示威者自私自大,挾高尚理念犧牲整個社會,部分人犯案時相當年輕,有理想職業,更是專業人士,但年輕並非犯法的許可證,他們要付出代價。法官認為以案情而言適合的量刑起點為51個月監禁,並就個別被告的情況而給予扣減。

法官最終因馬詠詩有遺傳健康問題、案發時只有17歲,判囚28個月;馬君廷、麥嘉恩、曾綺婷及莊美燃囚32個月;梁溢希、關天豐、余景軒、張焯茵、郭瑋峰及呂兆禧囚34個月,並提到梁為中大法律系畢業生,理應更清楚法律後果;高俊誠、容子朗、黃俊渝、張卓霖及何家俊囚38個月;陳浩天、周梓曦及王皓文囚40個月;劉俊謙囚41個月;姜啓泓囚43個月;不認罪的鄧家樂和樊耀淦分別囚46個月和5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