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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涉「和你lunch」暴動等罪 囚31個月2星期至48個月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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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有人於網上呼籲罷工,多人在中環參與「和你lunch」示威及被捕,其中10人被控暴動等罪,今(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1個月2星期至48個月。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批評表示,暴徒行為惡劣,行為包括架路障燃起火堆、破壞雙層巴士、掟汽油彈等,對香港金融中心核心範圍造成嚴重滋擾,又作出煽動性言論如「當差正X街」,案件整體罪責屬中等嚴重程度。

10名被告依次為葉嘉朗、歐榮峰、楊耀、傅之林、羅翔駿、鄭學洺、潘琬瑩、楊麗樺、吳雅芝、黎柏言,全被控一項暴動罪,另被控違反蒙面法罪。

其中葉嘉朗、歐榮峰、傅之林、鄭學洺、潘琬瑩及黎柏言在開審前認罪,楊麗樺則在開審初期改認罪,其餘三人:楊耀、羅翔駿、吳雅芝則不認罪,經審訊後裁定各兩罪罪成。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先指出,本案整體罪責屬中等嚴重程度,並表示案發時有人在網上呼籲參加中環集會,藉癱瘓中環交通,顯示有預謀;參與非法集結的人數有數千人,歷時3小時,覆蓋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等一帶的重要道路,在警方重複舉旗警告示威者離開亦不得要領,當中有暴徒破壞雙層巴士、架設路障燃起火堆,向警方掟磚及雜物,以及掟汽油彈等。同時示威者作出煽動性言論,包括「好仔唔當差,當差正X街」及「香港人報仇」。

李官又根據各人罪責分為三類,即蓄意留守,壯大聲勢;間接參與如堵路的暴動行為;向警方衝擊等直接參與暴動,再及個人的背景及過去良好的品格,分別將他們判處以下刑期:葉嘉朗(現年25歲)、鄭學洺(26歲)及黎柏言(21歲)囚31個月2周;歐榮峰(26歲)囚40個月2周;楊耀(27歲),囚48個月;傅之林(29歲)、潘琬瑩(27歲),囚36個月;羅翔駿(28歲、土本工程師),囚42個月;楊麗樺(21歲、大學生),囚33個月2周;吳雅芝(27歲),囚3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