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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律師涉游說青年認販毒罪 事主稱曾按被告文件抄寫口供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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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青年馬家健原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獲撤控罪,律師行「師爺」陳強利涉游說馬認罪,與女大律師張曉惠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陳已認罪並判囚3年。女大律師否認控罪,今(5日)在區院受審。馬家健供稱,陳強利在會面中稱案件「冇得打」,若被告人數增加,最終刑期或較重,他其後按張提供的文件抄寫口供,當中澄清接收涉案包裹屬自願而為。

馬家健今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他供稱2013年因工作認識洪智謙,2016他按洪的指示借出住址接收包裹,並將領取郵件通知卡轉交洪的友人,其後他因販毒被海關拘捕。馬憶述其父親到收押所探望他時提及,洪的胞弟介紹鍾卓新律師行的律師。2017年1月27日馬於法院地牢與被告張曉惠、陳強利和一名女文員見面,並簽署聘用授權書,陳有解釋控罪元素,他向對方表明「唔想坐監、無做過」。

同年3月3日的第2次會面中,陳指馬的證供「好有問題」兼前後矛盾,案件「好難打」,相反針對洪的證據薄弱,若然「拖埋佢落水」,案情會更嚴重,刑期亦較重。馬直言聞言覺得「好灰」,因其手機內明明有指證洪的證據,但陳重複說法,又要求他簽署聲明書認罪,換取控方向洪不提證供起訴。陳又提醒會要求馬重新錄口供,以免口供紙版本不一。馬稱忘記首兩次會面中,被告有否提供法律意見。

馬續指,3月9日第3次會面由被告和一名男律師接見,被告叫他在白紙上根據文件抄寫口供,澄清無受任何人指示收包裹。馬覺得既然都會入獄,不如想辦法減低刑期,最終洪智謙於3月17日的聆訊中獲撤銷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