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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稱頒令還5元較少見 大狀:法庭有酌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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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庭上透露被告將失去已領取的256萬元退休金,他亦尚未還清警察儲蓄互助社的8萬元貸款以及前下屬26.5萬元的私人借貸。嚴官終考慮為免被告破產,頒令他向政府歸還5元。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指出,頒令歸還僅5元「比較少見」,但法庭有酌情權考慮被告的情況,調整歸還令的金額。

庭上透露被告將失退休金

警方:不評論個案

本報向警務處查詢,會否追討已發放的256萬元退休金。警方回覆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重申退休公務員如被裁定干犯若干刑事罪行,當局可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其退休金。

控方在判刑前指出,法庭無法頒令被告向政府以外的人還款,故涉及其前下屬伍潤森的26.5萬欠款,只能透過民事途徑解決。

控方又在嚴官詢問下確認,被告無力還債,表明接受因應被告財政狀况,可頒令他歸還零元。嚴官最終確認被告可交出5元,並判他歸還5元。

大律師查錫我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法庭按《防止賄賂條例》須就訂明人員收受利益罪頒下歸還令,但沒有列明金額,法官可考慮整體情况,例如認為被告已失去退休金,代價甚大,若頒下巨額歸還令,被告必定破產,故以特殊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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