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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身兼照顧者 失明人會倡准領兩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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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日前宣布將關愛基金下4項經濟援助計劃恆常化,其中「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及「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每月津貼額均會由2400元增至3000元。香港失明人協進會表示,不少殘疾者同時是照顧者,認為領取傷殘津貼者不可領取照顧者津貼並不合理,促政府全面改善福利津貼制度,讓同時屬殘疾者及照顧者,與低收入長者和照顧殘疾者看齊,同等領取每月3000元照顧者津貼。

三成殘疾人同為照顧者

協進會的照顧者支援服務每年跟進25宗個案,當中有三成同時屬殘疾者及照顧者,年齡約45至70歲,他們主要照顧80歲以上雙親。會長黃俊恒認為,領取傷殘津貼同時領取照顧者津貼不存在「雙重福利」,因傷殘津貼屬支援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不少領取殘疾津貼者同時有工作收入,認為照顧者應被視為一份職業。

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於本月25日發表,另一關注傷殘人士的團體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建議政府,協助就業殘疾人以受聘合約為證明,在綜援或關愛基金的支援下保留醫療器材及特別護理津貼等,同時支援實報實銷,實收工作薪金,不領取生活輔助金,讓殘疾人可毋須顧慮醫療器材開支下享有與其他市民相同的就業機會及工作待遇,更好地融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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