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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委議程含「嚴重指控」 張翔擬帶律師 斥有造謠者泄密誹謗 出律師信要求緊急會議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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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長張翔繼上月被指控換車沒招標後,校內管理層亦出現嚴重內部紛爭。據悉港大校務委員會原定今日(3日)緊急召開特別會議,張翔昨午向校委會發律師信,稱特別會議議程涉及對他極嚴重指控(extremely serious allegations),為保障自己受公平對待,要求會議延期,且提出該會議及日後有關討論與他品行相關的會議,皆要律師陪同出席。張翔昨晚回覆指有造謠者外泄機密,蓄意扭曲事實,矛頭直指港大以及他本人,對他構成嚴重誹謗,由於相關指控或涉違法行為,決定委託律師索取法律意見。

明報記者 鄧佾文、林勵

稱電郵校委一小時後外泄

張:近日事件「有組織蓄意而為」

張翔昨發聲明,稱獲校委會通知出席今日特別會議,基於準備時間只有一個工作日,昨午3時委託律師以電郵方式要求校委會將會議押後,讓他有足夠時間掌握所有事實背景及索取法律意見;他指有關通訊在一小時後,即外泄傳媒,「對於只有校委會成員可收到的機密資料被瞬間外泄,我感到極度遺憾」。張翔並指近日的事件「相信是有人有組織地蓄意而為」。

有人不滿張翔管理處理捐款等

港大:捐款指控嚴重誹謗

繼張翔上月被指更換校長座駕時沒招標、指定選寶馬,本報獲悉近日多名港大校委收到匿名電郵,部分郵件公開收件人名單,郵件亦傳送予張翔,有人亦針對張翔的管理及決定,包括遴選副校長和醫學院院長程序做法(見另稿),並有人不滿校方處理捐款手法,以及在教職員聯誼會裝修工程時使用校方資金。

港大昨晚深夜回覆本報查詢,指有關指控與事實不符,就捐款一事,校方認為對大學、捐款者及相關團體都構成嚴重誹謗;又指大學設施翻新工程都是按採購與招標程序。

港大校委會一般每兩個月開會。據悉校委會上次會議是上月26日,其後校委會發放緊急通告,要求3日後在9月29日加開特別校委會議,後來延期至今日下午5時。

本報取得張翔昨經律師行發出的律師信,提到原定今日舉行的特別會議通知期不足,未達校委會指引列明的提早7日通知,加上特別會議的議程涉及對張翔的極嚴重指控,為保障張受公平對待及有足夠時間準備回應,要求押後,又提出特別會議和日後議程內涉討論張翔品行(conduct)的會議,都由律師陪同出席。本報向校委會主席王沛詩查詢是否准許張翔帶律師開會,截稿前未獲回覆。

提涉張翔品行議程會議均律師陪同

有校委憂非成員在場違保密

有港大校委昨向本報稱,估計校委會將討論應否啟動調查以上各指控的程序,覺得張翔發律師信或想拖延被查,亦不同意他在今次校委會議可享律師代表權。

另一港大校委向本報表示,這幾年參與校委會議都時有召開緊急會議,惟未試過有成員以律師信稱要律師陪同開會,情况極罕見,形容張翔做法奇怪,亦擔心動輒讓非校委成員進入會議,違反保密協議,加上律師在場,或導致委員發言被「秋後算帳」,損害會議言論自由。該校委亦不同意張翔透過律師要求開會延期,指近日出現多宗針對校長的指控,憂問題累積會變得更嚴重,相信開會才可決定解決辦法,又指大學應專注學術,若停留在這些事情會影響發展。

不過,有了解情况的人表示,事件涉及對張翔的指控,張要求尋求法律意見是正常,又指校委會也沒有列明不准委聘律師參與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