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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藏槍美議員守行為 官信無意犯案 稱被告常旅遊應悉安檢嚴謹 相信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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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共和黨員Stephen Jeff Wilson本月乘機抵港時,在機場發現手提行李內有一支無子彈左輪手槍並主動申報,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罪。控方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撤銷控罪,蘇官形容案件雖然存有謎團,手槍不知如何通過安檢,但考慮到被告經常旅遊,相信他是無辜、無意犯案。

美國上機 通過安檢

美籍被告Stephen J Wilson(63歲)報稱為華盛頓州參議員,其辦公室發聲明指樂見事件已經解決(另見稿)。控方昨在庭上表示,考慮到事發經過,被告在香港無案底及願意配合調查等,提出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庭上透露,被告早前由美國波特蘭經三藩市前往香港,控方指他在美國是合法持槍,當時亦通過安檢。辯方指出,手槍理應無法攜帶上機,否則對機艙人員構成危險,而被告並不知情。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認為本案存有兩個謎團,其中之一是被告如何能通過波特蘭和三藩市的機場安檢,另外被告曾說手槍用來自衛,惟沒發現子彈,蘇官關注手槍沒上彈的話,被告如何自衛。

蘇官經考慮後表示,被告經常旅遊,並非首次來港或到內地,應知悉槍械管制嚴謹,故相信被告無辜及沒意圖犯案,批准被告同意案情後簽保守行為;他提醒被告不能犯法,否則面臨起訴,甚至入獄;涉案手槍則充公。

槍無子彈 抵港主動申報

同意案情指出,被告今年10月21日晚上和妻子從美抵港,他在機場海關大堂前往申報通道,主動向海關人員申報其行李內有沒上彈的手槍,經檢查發現槍袋載着的手槍,他當晚被捕並承認手槍屬於自己。

被告翌日在錄影會面下表示,以旅客身分來港及開拓貿易關係,原擬偕妻留港兩三日;他到港後方知意外誤帶藏在行李間隔的手槍,遂向海關求助。他稱手槍是3年前在華盛頓州以350美元購買及持有牌照,他認為是次屬「horrible accident(可怕的意外)」及感到糟糕,重申無意攜槍入境香港或其他地方。

【案件編號:WKCC45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