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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州參議員攜手槍抵港 獲准簽保守行為 官信無辜無意圖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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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盛頓州共和黨參議員Stephen Jeff Wilson於本月21日乘機抵港時,在機場被發現其手提行李內有一支沒上子彈的左輪手槍,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控方考慮到相關情况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24個月,撤銷控罪,蘇官形容案件存有謎團(mystery),包括不知如何避開安檢,認為經常飛往各地的被告是無辜(innocent)。

美藉被告Stephen Jeff Wilson(63歲)報稱為華盛頓州參議員。控方表示考慮到事發經過,被告在香港無刑事紀錄、他願意配合調查等,與辯方同意簽保守行為處理。控方透露,被告早前從美國波特蘭經三藩市前往香港,在美國管有手槍是合法的,而被告當時通過安檢。辯方提及,手槍理應無法被攜帶上機,否則對機艙人員構成危險,被告不知為何發生本案。

蘇官關注指本案有兩個謎團,即被告如何能通過安檢,以及事件沒發現子彈,手槍沒上彈的話,被告如何自衛。蘇官經考慮後認為被告無辜及沒相關意圖,指他經常飛往各地,不是首次到港或內地,應知悉槍械管制嚴謹。蘇官提醒,被告守行為期間不能干犯管有槍械條例,否則面臨起訴;另外涉案手槍充公。

案情指出,被告於今年10月21日晚上和妻子從美抵港,他在機場海關大堂前往申報通道,主動向海關人員申報他的行李內有沒上彈的手槍,經檢查發現槍袋載着手槍,他當晚被捕並承認手槍屬於自己。

被告在錄影會面下表示以旅客身分來港,開拓貿易,原擬偕妻留港兩、三日。當他知道意外誤帶手槍馬上求助,他稱手槍在美國購買及有華盛頓州的牌照,認為是次屬「horrible accident(可怕的意外)」及感到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