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51歲無業男涉月內6宗爆竊及盜竊案被捕 (17:29)

發佈於

警方西區警區拘捕一名51歲無業男子,涉及本月內連環在5間店舖及一輛車輛上盜竊,涉及財物總值約2萬元。

警方西區警區刑事部高級督察徐蔚瑩表示,在10月9日至21日期間,西環及中環分別發生6宗爆竊及盜竊案,涉及花店、生果店、補鞋店、餐廳、電子產品店及車輛,失物為手提電話、現金、手表、藍牙耳機及香煙,總值約2萬元。警方經調查後發現,爆竊案發生在凌晨時分,賊人針對沒上鎖店舖,徒手拉起捲閘並入內搜掠;其餘盜竊案則乘司機或店員不注意,偷去車上或店內財物。

警方在10月23日拘捕一名51歲無業男子,涉嫌與上述6宗案件有關。警方相信,男子為機會主義者,獨立犯案,並沒有同黨,正調查被捕人有否涉及其他刑事案件,不排除稍後落案起訴。

警方重申,盜竊及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分別判處監禁10年及14年。警方呼籲,店主切勿存放大量貴重財物在店內,亦要做好防盜措施,包括安裝閉路電視、加強門閘防盜裝置,而駕駛者離開車輛前亦應開啟車輛防盜系統,切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廂;如發現可疑人士,應立即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