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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救護直通車限非緊急病人 或先做南向 消息:不限於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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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府推動跨境醫療融合,《施政報告》提出在大灣區商討救護車跨境運送病人,毋須如現時在關口「轉車」。醫衛局長盧寵茂昨形容這是用作運送非緊急病人的「救護直通車」,不排除會先做南向,即從內地或澳門來港。至於政府提出長遠設立新藥「第一層審批」機制,盧稱冀利用大灣區優勢,吸引跨國機構來港,並透露將與深圳商討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達至人才、數據和樣本無縫、自由流通。

盧寵茂昨稱跨境救護車不是運送急性創傷或急病病人,例如內地交通意外傷者。他說來港救護車、器材、藥物及救護人員會先獲本港審批,且病人須為有需要和適合才可用此機制。

消息:正洽澳門深圳醫院

消息稱,港府初步與澳門山頂醫院及深圳一間醫院商討,須由雙方主診醫生共同決定轉院,料來港者不限於港人。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稱,現有跨境救護服務主要由內地轉院至本港私家醫院,政府須交代新安排下是否涵蓋公私營醫院,且費用由誰支付。

《施政報告》提出的「1+」新藥註冊機制下月1日生效。衛生署長林文健稱,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轄下專家顧問諮詢組將作新藥註冊評審建議,再交管理局批核。他以罕見病新藥「馬普巴特」為例,該藥取得美國和歐盟認可後再來港註冊,歷時24個月;以1+機制料可5個月內完成審批,縮減17個月。根據管理局網頁,諮詢組現由19名醫生組成,涉12個專科。

新藥註冊機制例子 可縮17月

林文健說,新藥由藥物探索、非臨牀和臨牀試驗至註冊,每階段評審和監管均須跨專業專家參與,冀透過1+機制作培訓,並了解距離第一層審批「還欠缺什麼、要增加什麼」,將來吸納更多專家審核藥物原始數據等;參考外國經驗,日後成立的獨立藥監機構將由政府主導,「不過獨立性反映在專業上」。

被問為何不直接採用內地批准藥物、即「國藥港用」,以及本港是否足以與內地競爭,盧寵茂稱政府目標是建立國際權威機制,達至「好藥港用」,並利用本港科研優勢,配合大灣區病例和市場,吸引跨國機構來港做臨牀試驗,新藥亦可循「藥械通」引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特區政府會與深圳商討在河套區共用數據和樣本庫、實驗室,確保數據和樣本資料不會外泄。

沒跟美國標準 不應稱港版FDA

盧又稱,本港機制不監管食品,亦無跟從美國標準,故不應以「港版FDA(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形容。

時間表方面,林文健稱今年6月已提出申請以觀察員身分加入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ICH),ICH下月將開會討論。

盧寵茂說本港最終目標是成為ICH正式成員,料需時8至10年;此前本港將先設立第一層審批,儲存足夠數據以提交申請,一般需約5年數據,暫未定時間表,亦不會魯莽、貿然推行第一層審批。

明報記者

(2023年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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