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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提高罰則 研發現僭建馬上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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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政府明年修訂《建築物條例》,針對逾期未遵辦屋宇署命令和僭建行為,提高罰則和降低檢控門檻。發展局長甯漢豪昨表示,當局將研究賦予屋宇署更多檢控權力,包括在發現單位涉及僭建後馬上檢控,「唔希望業主遵從清拆令後沒事發生」;同時研究提高未遵從清拆令的罰則。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稱,當局未就僭建問題設定KPI,亦未於施政報告大力着墨,反映決心不大,認為當局應盡快制定相關時間表。

甯漢豪:不希望遵清拆令「沒事發生」

早前紅山半島山泥傾瀉後揭發獨立屋涉僭建及非法佔用官地。甯漢豪昨於記者會稱,《建築物條例》的檢討方向包括加強罰則和降低檢控門檻。她說,目前物業有僭建和未遵辦驗樓令後,屋宇署會發出命令要求業主清拆僭建物和盡快驗樓,在業主遵從後便不檢控,並出現「好多時屋主會話屬上手業主行為」,故希望檢視檢控門檻,期望一發現違規已可檢控。她又說,目前業主未履行僭建清拆令,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認為有空間提高。

巡查採風險為先 非只待舉報

至於巡查方面,甯以紅山半島為例,屋宇署已明言臨海一帶逾80幢獨立屋風險較大,會加強巡查,故日後亦會在其他地區套用風險為先原則,主動巡查較高風險者,而非只待舉報。

本土研究社早前曾就全港八大較多獨立屋的地區如半山、九肚山及南區等做調查,並據衛星圖及核對政府公開資料,發現約173間獨立屋疑似佔用官地。陳劍青表示,政府並未在施政報告聚焦如何處理僭建,亦無交代是否全面巡查及規管;加上當局過去多年亦未全面執管,質疑上述措施成效。

(2023年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