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去年盜竊守行為 女警再涉偷食物

發佈於

【明報專訊】39歲休班女警員涉嫌於今年7月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價值約160元的食物,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該女警已被停職。據悉被捕人去年中同樣涉嫌在屯門區超市盜竊食物及嬰兒用品被捕,今年初獲准簽保守行為兩年。

涉案女警黎美芬,涉嫌於今年7月26日下午5時許,在青山屯隆街2號屯門時代廣場一間超市盜竊總值約160元的食物。職員報案,警員初步調查後以盜竊罪拘捕她,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本月16日正式落案控告她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日提堂。

警:重視人員操守

據悉被捕人原駐守水警西分區。警方指,被捕人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據悉被捕人黎美芬去年7月中駐守水警南分區時,涉嫌在屯門市廣場AEON內,偷竊共值逾600元的食物及嬰兒用品,包括泡芙、西蘭花、奶嘴等。今年初控方同意撤銷控罪,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黎當時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兩年,另須支付500元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