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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官方任意刪社媒 申訴專員主動查 將審視網上資料管理 議員促訂《檔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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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年愈來愈多官員開設社交平台專頁,輔助施政。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主動調查政府網站及社交媒體帳戶的檔案管理,指近年接獲投訴,政府以往的網上資訊「隨時間或因特定考量而被修訂或刪除」,但市民會對該些內容表達關注或不滿,相關資訊或「成為回應查詢或投訴的資料和證據」,認為妥善的檔案保存至為關鍵。前政府檔案處長朱福強認為,社交媒體帖文展示官民互動,反映時代氣息,值得保留;多名立法會議員認為有必要重新推動《檔案法》立法。

指網上內容可作投訴理據

申訴專員公署昨發稿引述政府現行檔案管理政策,稱決策局或部門在處理公事過程中開立或接收的檔案,不論形態或載體,都應妥為管理,現行規定同時適用於政府網站及社交媒體帳戶。公署展開主動調查,將審研政府網站及社交媒體帳戶的檔案管理,包括現時實際執行情况、檔案處指引、支援是否足夠及有效等;另會研究其他地區執行情况。

公署指「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現有逾80個決策局或部門的主網站連結,另約七成決策局或部門開立社交媒體帳戶;初步查訊發現政府檔案處分別於2018及2022年實施兩次網站存檔試驗計劃,並於2021年就社交媒體存檔展開初步研究,有關工作尚在起步階段。

網上帖文具保留價值否,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認為,政府資料均涉公眾利益,認為所有公營機構處理包括社交媒體的檔案時,須有準則依據。朱福強稱,社交媒體帖文記錄官員與市民溝通情况,值得永久保留,現時很多國家對政府網站及社媒內容如何保存均無定論,有國家在鑑定後選有價值的保留。

朱福強:記錄官民溝通具價值

香港地方志辦公室編審員會召集人、立法會議員劉智鵬稱,考證史料不會只着眼「下游」政策宣傳網上帖文,而不看「上游」官方文件,難一概而論社交媒體言論是否具保留價值。

法律改革委員會2018年曾發布《檔案法》諮詢文件,認為有理據支持立法,無疾而終。江玉歡認為有需要重提立法,就哪些檔案須備份、保留多久等擬定準則,一併處理引伸的資訊安全問題。劉智鵬亦稱有檔案法總比沒有好,指現時指引欠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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