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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拋垃圾罰款增 工會稱指引不清爭拗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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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經修訂的《定額罰款條例》已於周日(22日)生效。食環署昨表示,截至昨午5時,該署一連兩日就有人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共發出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食環署工會稱,署方向前線員工提供的指引不夠清晰,執法存在困難,有可能增加執法人員與市民或商戶的衝突;又預期增加定額罰款金額只有短期效果。

經修訂的《定額款條例》,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吐痰等,罰款由1500元增至3000元;店舖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廢物的罰款則增至6000元。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昨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稱,食環署向前線員工提供的指引不夠清晰,例如棄置廢物大小為0.2立方米以下的罰款為3000元,0.2至1.5立方米罰款6000元,1.5立方米以上將交由環保署檢控,但前線人員沒工具量度,指引亦未清晰界定商戶上落貨是否屬阻街,致前線人員與商戶或市民的爭拗增加。

阻街罰6000 料難阻嚇店家

李美笑又說,增加定額罰款只有短期效果,對於每月生意額10多萬元的商戶,店舖阻街罰款金額即使增至6000元,對經營者的阻嚇力仍有限。她認為應實行累進式罰款、要求違規商戶參與教育課程,或引入扣分制,屢犯的商戶需暫停業幾日,相信會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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