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涉「洪門宴」暪行蹤案 王詩雅自辯稱已掃安心出行但無紀錄 (18:58)

發佈於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嫌去年初隱瞞行蹤的案件,今日(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王詩雅面對的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均表證成立。王詩雅選擇自辯,表示她主動致電衛生署人員補充個人行蹤,原因是她自覺「有責任話俾佢知我見過咩人、去過咩地方,但唔知點解record(即安心出行中她到訪生日宴的紀錄)無咗。」

被告王詩雅(現年38歲)否認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所涉虛假資料為2022年1月3日她是由家出發,前往洪為民生日宴。

辯方大律師黃繼兒在裁決後,申請索取裁判官就表證裁判的書面判辭,但遭拒絕。其後被告再透過其大律師,表示想知道表證裁判的書面或口頭理由。裁判官再度拒絕,但讀出簡單裁決理由,指要達至表證不成立的門檻較高,需要所有證人均不可信及不可靠,而本案已有表面證供支持控罪元素,至於詳細理由會於正式裁決時交代。

被告自辯時指,她於家族茶行公司擔任銷售推廣方面的工作,亦會到大學分享茶葉文化及知識。2022年1月4日晚,衛生署通知因被告母親為新冠接觸者,故被告與她母親需同往竹篙灣檢疫中心接受隔離檢疫。

被告入住期間,曾接獲多通衛生署人員來電,如指示她向署方上傳最近的安心出行紀錄。被告表示,1月6日早上,她記起自己曾到過洪為民生日宴,「有scan(安心出行)但職員無同我對過」,於是她自行致電衛生署人員補充行蹤,並提及當日派對上「好多人,我要攝入去。行到餐廳中間先見到主人家,寒喧咗幾句,佢就被人拉走咗。」其後被告要再「攝出去」餐廳外及截的士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