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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維持決定 粉嶺高球場舊場9.5頃地列為「未決定用途」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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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將收回的粉嶺高球場部分土地改劃用途,今年7月獲城規會接納,將擬建屋的9.5公頃土地,由「住宅(甲類)」地帶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城規會表示,今日(20日)完成審議進一步申述,維持用地改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決定。城規會會在今年11月30日法定限期前,將草圖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

城規會指,備悉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評報告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法庭亦批准暫緩執行有關決定,城規會在審議進一步申述時已採取小心謹慎的態度,考慮法庭決定的相關內容,亦指法庭的暫緩決定在法律層面上,並無阻止城規會繼續聆訊及將草圖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城規會認為,經詳細討論後,確認現階段把用地劃作「未決定用途」地帶實恰當做法,認為此土地用途地帶只屬過渡安排,並非用地的永久用途,除可讓土拓署檢視外,同時亦能應對司法覆核不同的結果,並在此過渡期間為該用地提供合適的規劃管制。

  

  城規會理解,該用地的長遠用途仍須待土拓署的檢視及司法覆核程序完成後才可確定。日後該用地的任何土地用途改劃會繼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推展,公眾亦有機會提出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