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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截聽監察拘268人 按年倍增 報告:4異常事故非存心不良 口頭勸喻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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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楊振權向立法會呈交《2022年度報告》,顯示去年因應截取、監察或其後進一步行動而被捕者,包括訂明授權目標及非目標人物共268人,較前年124人升近1.2倍。報告亦披露去年發生4宗異常事故,在其中一宗事故中,某執法機關在調查罪案時對3名目標人物採截取行動,小組法官批准截聽時施加條件,包括禁止人員接觸某些號碼的截取成果,執法人員數月後申請截聽續期時,法官授權解封有關號碼,惟檔案處人員無說明解封的確實時間,導致管理電腦系統的人員提前近40小時解封。執法機關認為並非存心不良或別有用心導致事故,專員備悉調查結果,並認同提醒相關人員屬恰當做法。

檔案處說明不清 目標號碼提前40小時解封

根據年度報告,警方、海關、入境處及廉署4個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1119宗截取行動的書面申請,其中581宗屬首次申請;34宗秘密監察書面申請亦全部獲批。去年因截取或其後行動而被捕的訂明授權目標及非目標人物共207人,因監察或其後行動而被捕的有61人。

混淆兩授權副本 錯發監察器材

其他異常事故包括某執法機關去年9月匯報曾在發出監察器材過程出錯,該執法機關就同一案件獲批兩項監察,調查人員當日無帶備首項監察的授權副本,發出人員從存檔中錯誤取出另一項監察的副本,並由主管見證下掃描相關電腦條碼,錯誤發出另一項授權監察的器材。主管查看電郵紀錄發現出錯,要求發出人員即時交還器材;該器材於發出約20分鐘後,在未有調配使用前已交回存放處。涉事人員在履行職務時警覺不足和表現欠佳,各被勸喻。

未察資料或享保密權 無匯報上司評估

另外,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秘書處在查核某個案時,發現一項通話內容包含的資料,可能導致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執法機關稱,負責監察截取行動的人員未能察覺問題,故無向上司匯報以進一步評估。由於最終並無發現任何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有關人員被口頭勸喻。

最後一宗事故則有截取小組的人員獲悉,原被捕的目標人物獲無條件釋放,上司經評估後認為有關截取行動,不大可能取得任何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故指示恢復截取監察,但一小時後,該上司認為在恢復截取監察前,先向小組法官提交報告較穩妥,故暫停截取。由於事件不涉「別有用心」,該上司被口頭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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