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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投資額要求將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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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財政預算案》今年2月公布引入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浩濂昨日表示,政府正在積極釐訂「新計劃」的具體細節,將大致沿用原有「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框架和申請資格,申請人須將一定金額的資產,投放在本地市場,但不包括物業投資。有關申請人在港的投資範疇、金額要求、居留安排等規定,現時正在審視當中以作出合適的調整,投資金額要求將會倍增。

投資範疇將增創科等資產類別

他續稱,投資範疇在金融資產以外亦會增加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資產類別,包括創新科技,以達致吸引更多新資金和人才落戶香港,為經濟注入新動力的同時,促進本港相關行業發展。政府敲定「新計劃」的相關細節和具體安排後,即會作出公布。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早前接受本報訪問時曾建議,新計劃應擴大投資範圍,不僅允許投資本地股債資產的基金,而且應容許投資所有證監會認可的基金,例如包括在港上市的ETF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以提供更多不同的資產類別和貨幣基金等。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也曾建議,投資移民計劃除了包括二級市場投資外,應增加一些能促進綠色金融和科創融資中心發展的一級市場投資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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