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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控:白衣人在「黑衣人」挑釁下衝入閘 稱林卓廷抵車站大堂一刻「暴動關鍵時段」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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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暴動,7人否認暴動罪受審,控方昨於區院讀出開案陳辭,林卓廷抵達元朗站大堂一刻被劃為暴動的「關鍵時間」之始。控方表示,白衣人受黑衣人「襲擊」,在「多番挑釁下」衝入閘,其後有人從月台擲下垃圾桶蓋,白衣人「因此」衝上月台襲擊黑衣人及巿民。控方另於涉案片段加入描述,稱已盡量客觀;辯方提出反對,最終辯方獲准事先檢視文件。

明報記者

被告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同否認暴動罪受審。控方高級檢控官程慧明讀出開案陳辭表示,案件背景是元朗「發生一些公安事件」後,部分居民對所造成的騷亂表示關注,網上有人呼籲在案發日保護和光復元朗;案發當晚,大量穿黑衣的人到達元朗,穿白衣的人亦開始在元朗聚集,雙方其後發生暴力衝突,同日上環中聯辦外、維園等多處有示威和騷亂。

稱林行前致電警方 被勸勿往

開案陳辭稱,當晚10時許,林卓廷致電元朗警民關係組警長,對方稱警方正在元朗處理事件,勸告他別前往元朗。控方界定本案暴動的「關鍵時間」始於各被告與他人在元朗站大堂集結,直至各人離開大堂或前往月台;關鍵時間開始的晚上10時45分,林卓廷抵達元朗站大堂,與約100名大多穿黑衣、部分持雨傘和行山杖的人聚集,另一群不少於50名、大多穿白衣的人則在閘外徘徊,部分手持藤條、木棍及寫有「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紙板。控方稱,及後雙方互罵,演變成暴力衝突,白衣人威嚇用藤條施襲並向黑衣人擲物,各被告與黑衣人則以粗言辱罵及用閃燈照射白衣人,「挑釁白衣人入付費區動手打架」,亦有黑衣人叫喊「落嚟幫手」,呼籲其他人壯大聲勢。

指被告擲物射水 林叫「唔好退」

控方續指,部分黑衣人「有備而來」,有人戴頭盔、擺傘陣,亦有人擲物、用消防喉射水、噴滅火泡沫「襲擊白衣人」,令部分電子顯示屏熄滅,當時港鐵運作正常,但黑衣人仍沒離開,白衣人則為了保持距離,一度撤退;至約11時,黑衣人擺好雨傘作掩護,繼續與白衣人猛烈衝突,部分白衣人「在多番挑釁下」衝入閘,林卓廷及部分黑衣人撤退上月台,白衣人無即時跟隨,其後有人從月台向白衣人投擲大型金屬垃圾桶蓋,「因此,白衣人走上樓梯前往月台,襲擊黑衣人及月台上和列車車廂內的部分巿民」。

稱月台有人掟垃圾桶蓋 白衣因而衝上

控方又稱,「暴動」期間各被告「有共識」集結,挑釁及襲擊白衣人,其中穿黑衣的林卓廷大叫「大家千祈唔好退」,並指示黑衣人站在前面,叫人從月台下來,又叫喊辱罵和恐嚇的說話。其餘被告分別穿戴綠衣、藍白條紋上衣、黑色長褲、黑色背囊等,控方指他們均有不同行為主動參與暴動,包括舉手勢或大叫挑釁白衣人、向白衣人擲物和用消防喉射水。

案發片加「客觀描述」

辯方指如加證供反對

另外,控方稱已在約13至14條案發片段中加入描述,辯方隨即反對,指上述全為控方描述,猶如加入控方證供,要求事先檢視相關文件。控方強調已「盡量做客觀描述」,有描述白衣人行為,「都係描述畫面」。法官最終要求控方提供文件供辯方檢視。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106/20、1132/22】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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