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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隧分時段收費安排押後至12.17實施 政府新聞稿未提改期或延後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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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公布,由12月10日起實施三隧分流第二階段「不同時段不同收費」方案。運輸及物流局今表示,當局決定將實施時間延至12月17日凌晨5時,稱需預留充分時間廣泛宣傳,以便公眾可透過多渠道了解分時段收費的具體安排。

有關公告將於後日(18日)立法會復會首日提交,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運輸及物流局表示,會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分時段收費的生效日期後,進一步加強宣傳,讓公眾充分掌握具體的收費安排,包括舉行新聞發布會、電視宣傳短片、網上宣傳、及推資訊「懶人包」等。

政府曾稱會於上周五(13日)刊憲指明按時收費方案的生效日期為12月10日,翻查上周五的憲報,當局並無相關刊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