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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煽惑襲擊TVB新聞部員工判囚10個月 官批意圖影響報道方向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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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9歲的審計員於反修例示威浪潮期間於連登討論區發布留言,煽惑他人傷害無綫電視(TVB)新聞部職員。他否認煽惑普通襲擊及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16日)在區院被判入獄10個月。法官批評被告提議並鼓勵他人向前線記者施襲和向新聞部施壓,意圖令記者「笠水」或影響報道方向,罪責和案情嚴重,強調新聞自由是社會重要一環。

被告范仕文被控於2019年11月8日及2020年5月8日,在香港煽惑他人襲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及資訊部職員。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案發時不滿TVB的報導手法,低估法律後果,他因案辭職,將來有機會不能如願成為會計師。辯方亦指被告只是在兩則帖文留言,各只得到一個回應,且他並非知名人物,影響力有限。

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指,涉案兩則帖文發布時正值反修例社會事件,TVB記者和一眾傳媒不時要在暴力現場採訪。被告分別在帖文留言稱「見一個打一個,唔使分咁細」和「我不嬲都認為要打斷班X街手手腳腳」,而帖文沒有設定為私人瀏覽,互聯網的傳播速度快、範圍廣,容易挑起同樣不滿TVB的人的情緒,暴力隨時一觸即發。

法官同意被告留言得到的回應少,但數值並非唯一考慮因素,案件不針對警方亦非減刑理由。法官續指,被告參與討論如何辨認採訪車,以其個人見解衡量TVB新聞報道,提議並鼓勵他人向前線記者施襲,意圖令他們「笠水」,不為社會所容許。兩罪並非單一事件,法官分別以監禁7個月和10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無具體執行計畫,最終無人受襲,考慮案發時間相近、性質類同,兩罪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