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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涉容許羈留人士取閱機密資料 准保釋候訊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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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時任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涉容許一名羈留人士使用他的職員電子手帳,取得懲教署資料,以尋找另一名羈留人士索取香煙。該懲教助理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今(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11月9日再訊,以讓辯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蔡炳燊 (33歲),報稱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另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其間須居住報稱地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

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指,被告於2022年5月1日作為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在大潭峽懲教所履行公職時無合理辯解下,故意地作出不當行為,即容許羈留者Sandeep Singh操作懲教署給他的電子手帳及取閱儲存於該電子手帳內的機密資料,以尋找另一名羈留者的所在位置;以及在Sandeep Singh要求下,尋找該名羈留者,以從他取得一枝香煙,再將香煙帶給Sandeep Sin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