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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兩死事故列誤殺 檢控二判拘大判經理 曾言建築工程呈報機制年內修例 勞處:正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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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鐵圓方商場地底管道兩死工業意外,警方昨改列誤殺,並暫控前日被捕的二判「沈氏創建」負責人一項誤殺罪,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昨另拘捕扣查大判「帥建機電工程」一名工程經理涉嫌誤殺。另外,政府正檢討法定建築工程呈報機制,曾言年內展開修例,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密閉空間有申報必要,可研究納入今次修例並應盡快展開。

62歲沈玉權前日涉嫌「罔顧僱員的安全及健康」被捕,他在事發當日帶同兩名死者進入管道工作,半小時後離開;事件揭發後一度失聯,他昨再涉誤殺被捕及被暫控。昨在沙田被捕的40歲帥建工程經理葉禮彬,曾於上周六下午4時巡視管道,但未有發現兩名事主,他事發後曾協助警方調查。

現行《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要求建築工程展開後7天內向勞工處呈報,工期預計短於6周或僱用不超過10人的建築工程獲豁免;勞工處回覆本報稱,當中包括密閉空間工程資料。翻查資料,處方2021年曾提出修例,建議改為工程前呈報,並要求提交首14天的工程性質細節,如是否涉棚架、起重機械,而吊棚、建造隧道、建造或拆卸建築物、涉1.2米深挖掘或泥土,以及現存建築物上大棚工程被視為高風險,無論工期及人數均須申報。處方今年2月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上稱,計劃今年內開展修例工作,至7月稱會盡快交立法會審議。勞工處昨稱,正檢視有關法例。

議員工權會倡強制動工前申報

立法會議員周小松稱,密閉空間工作相當危險,事先申報可讓處方針對巡查,亦增加承建商警覺,相信實施不難,短期內可仿效「吊棚」工程自願申報。他稱,呈報機制修例應為勞工處最優先工作之一,希望加快修例步伐。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稱,強制事先申報可增加發現違規機會,並阻嚇承建商,期望政府在修例一併處理,並建議申報內容包括安全裝備、風險評估等,並定期審視相關工作指引。

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說,一個工地有多個範圍屬密閉空間,需不斷「入紙」,工作時間亦不確定,難預早申報。他說今次地底事故中有人疑無做評估,有申報機制亦無用;另指一般業主與大判在合約會列明工程涉及密閉空間,但二判至三判或未具同樣意識。

勞福局長孫玉菡昨在商台節目重申,今次事故極其嚴重及罕見,當局會從每個意外汲取教訓,探討申報密閉空間工作等建議。他說意外責任會「一路會追到大判」,亦會檢視港鐵作為佔有人的情况,但按以往經驗多是承辦商出問題。

勞處有渠務通報機制 不包港鐵

另外,勞工處回覆本報查詢時透露,去年初與主要負責渠務工作單位(包括機管局、房屋署、路政署及渠務署)建立通報機制,通報其轄下所有需要工人進入密閉空間做渠務或地底喉管工作的日期時間,以便突擊巡查,惟有關機制不包括港鐵。至於涉事承辦商在是次意外有否按上述法例要求呈報工程資料,勞工處稱仍調查。

處方指出,2020年至2022年曾就密閉空間巡查581次,發出145封警告信及14封敦促改善/停工通知書,提出23宗檢控,當中不涉「未有事先完成危險評估報告及發出證明書」(見表)。

勞工處在2021年兩宗密閉空間的致命工業意外後,出版新一份《預防渠務工程氣體中毒的安全與健康指引》,另一份相關工作守則超過20年未更新。處方表示,根據最新調查個案所得經驗,正優化工作守則,計劃下一季諮詢持份者,以便盡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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