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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麗珊:改革青少年服務 精準扶助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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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暑假通常是香港孩子的黃金課外學習及活動時間,不少家長為子女費心思安排活動。暑期活動各適其適,惟共通點都是要收費,動輒數百至逾千元。倘若兒童參加數項活動,開支隨時多達數千元。對清貧家庭兒童來說,暑期活動實在高不可攀!

昔日「勤有功,戲無益」、以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已不合時宜。在現代教育制度下,遊戲等康體學習活動已公認有助兒童身心健康發展,適量玩樂有助提升兒童學習經歷並增進知識。此外,享有適足遊戲和娛樂活動亦是兒童基本權利: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6條規定,「締約國確認每位兒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權」,並「應最大限度地確保兒童的存活與發展」;公約第31條亦特別訂明,兒童有權從事跟其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藝術活動,締約方也有責任促進兒童充分參與文化、藝術、娛樂和休閒活動的機會。

適足活動屬權利 貧童支援待加強

根據統計處資料,2022年全港共933,900名18歲以下的兒童,其中222,600名兒童身處於收入在住戶入息中位數50%以下的貧窮家庭,當中包括5萬多名18歲以下兒童領取綜援,兒童貧窮率達23.8%,即每4名兒童中有一個身處貧窮境况。根據扶貧委員會2021年公布的貧窮報告,政策介入前的貧窮兒童人口多達27.5萬,兒童貧窮率達27%,比率是近年新高。

於兒童及青少年就學階段,學校在校內常規教學及課後支援扮演重要角色。在每年7至8月份的暑期或其他學校長假期,青少年主要倚重校外學習活動,有經濟能力的固然包括私人市場或由政府資助的青少年中心提供相關活動。

在我們前線的接觸中,發現貧窮兒童在參加暑期活動上挑戰處處。本會早前做問卷調查了解貧窮青少年參與暑期活動的情况,發現有六成基層兒童並無暑期活動,絕大部分(92.9%)兒童更表示,應付暑期活動開支感到困難;沒有暑期活動者當中,近半(49.8%)受訪兒童表示會回內地,四成多(44%)只好留在家中。

被迫棄暑期活動 減增廣見聞機會

貧窮兒童並非不想參加暑期活動,奈何礙於經濟因素,被迫放棄暑期活動,這樣會大大減少清貧兒童增廣見聞、拓闊個人視野、增加學習經歷的機會。

其實,暑期是學童全年最長的假期,學童除了可重溫以往課本內容以鞏固基礎,更是兒童及青少年走出課室、學習課本以外知識的好時機。

課外學習活動有助在成長階段中的兒童及青少年舒展身心、建立良好生活習慣、強化群體意識、鍛煉體魄、培養個人技能等。若漫長的暑期沒有具體活動安排,將不利兒童成長。加上早前3年多的新冠疫情,各項防疫抗疫措施下,拉闊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學童參與群體生活的機會大大減少;在群體中學習與人合作的學習經驗,群性訓練格外重要。

事實上,基層兒童參與暑期活動的困難,突顯恒常青少年服務對弱勢家庭兒童的支援不足。兒童普遍希望參加體育運動、戶外郊遊、語文學習等活動。在政府的支援方面,前者主要由各區青少年中心及康文署提供相關活動;後者則涉及課後學習支援。目前全港共有161間政府資助的綜合青少年中心和兒童及青年中心,對支援清貧兒童責無旁貸。

不過根據調查發現,不少青少年中心的體育運動、語文學習等課程大多收費高昂,每月動輒1000多元,並非一般清貧家庭所能夠負擔;而青少年中心舉辦的康樂活動,往往僧多粥少、供不應求。至於康文署提供的康體活動,同樣供不應求、競爭激烈。

欠費用減免機制 造成服務不公平

青少年中心的服務對象是各區內6至24歲的兒童和青少年,大部分活動收費介乎每堂數十元至逾百元。雖然當局有要求獲資助服務單位考慮青少年的負擔能力,向弱勢家庭兒童提供支援,惟營運機構可按各自政策,訂定活動收費金額,近七成(68.3%)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和逾八成半(86.4%)兒童及青年中心,沒有特別為清貧兒童舉辦活動。青少年服務單位不一定需要設立任何費用減免機制,更遑論設定名額予清貧兒童參加。儘管個別非政府機構有特別設立減免費用制度,但可見社署在資助上未有考慮扶貧角度及增撥資源。在用者自付的原則下,難免收費較高,弱勢家庭兒童只能望門興嘆。

換句話說,清貧學童難以得到適切服務,間接造成服務不公平(service inequity)的現象,更遑論有效和精準地提供活動及服務,扶助貧窮兒童及青少年。

恒常青少年服務 應作扶貧平台

現屆政府提出精準扶貧策略,去年施政報告中,特首亦提出要將資源投放到最需要幫助的人身上;在支援清貧兒童及家庭方面,主力推行「共創明Teen計劃」,聚焦協助清貧初中生,針對劏房戶推出「社區客廳」,以及「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試行計劃」,扶助有照顧需要的小學學童。專項支援計劃固然重要,但恒常服務中融入扶貧元素,亦同樣必需。

勞福局應檢視現行青少年服務單位的功能,強化扶助來自弱勢家庭的青少年角色,增加扶貧資源。當局應訂立統一的「清貧兒童及青少年活動收費減免機制」,要求服務單位主動減免弱勢家庭兒童及青少年的費用,包括領取綜援、在職家庭津貼全額資助及獲發學生資助全額津貼的學童。

當局亦應分析各區清貧兒童及青少年人數,並按全港18區,分區訂定活動種類、數目和名額,確保各區有足夠名額讓弱勢家庭兒童使用中心服務,增加服務支援。當局也可向服務單位提供額外行政開支津貼,鼓勵服務單位更主動在地區中,透過常規服務扶助貧困兒童。

增康體活動名額 設電子康樂券

康體活動方面,康文署應在學校增強宣傳推廣工作,讓貧窮兒童得到適切的康體及文化藝術活動資訊。因應不少活動名額競爭激烈,政府應該增加康樂活動名額,並豁免低收入家庭及領取綜援兒童,其參加活動和使用政府康體活動場地及設施的費用。

為簡化申請程序及減少對受助人的負面標籤,當局可考慮向合資格清貧學童發放「電子康樂券」,讓他們便捷且免費參加康樂活動,和使用康文署屬下的康體場地、設施,以及各項文化藝術活動,促進貧窮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作者是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扶貧委員會委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施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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