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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涉831太子站衝突逾三年半後被控 分判囚6周至3個月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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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衝突有多人被捕,11人事隔逾3年半後,被控於太子站附近干犯阻差辦公、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3人早前認罪,涉阻差辦公的被告今(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6周,另外2名涉管有武器的被告則同被判囚3個月。

法庭上次索取3名被告的背景報告,裁判官表示考慮所有因素後判承認阻差辦公罪的劉汝恒(28歲)監禁6周;劉洪發(26歲)、黎卓如(25歲)則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同囚3個月。

辯方進一步求情時提到,劉汝恒當日以普通市民裝束現身,案發時附近有很多人橫衝直撞,令被告判斷有誤而犯案。辯方提及劉洪發成長經歷坎坷,其父親在他年幼時拋妻棄子,一直與母親相依為命,他為入獄做準備,包括自動繳付公屋3個月租金,替母親備存食物。

辯方呈上管武罪的案例,該案中同樣為紀念831事件,案發時有人說粗言穢語指罵警方和使用雷射筆,被告逗留了45分鐘,被裁定罪成判監5個月。本案中無證據顯示雷射筆曾被使用和被告逗留多久,認為嚴重性較案例輕,望判處少於4個月監禁。辯方強調黎卓如一時衝動,將來定必奉公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