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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網上情緣騙局後盜胞弟逾2000萬助「周轉」 六旬婦認盜竊囚6年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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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失婚婦人因誤墮網上情緣騙局,於2016年兩年間透過自行簽發支票及虛報交易,盜取胞弟公司逾2000萬元,並轉帳予網上情人「周轉」,她最終向胞弟坦白事件。該婦人於高院承認兩項盜竊罪,法官張慧玲指案件涉及嚴重違反誠信,相信被告終生會背負羞恥和愧疚感,又認為即使被告是幫助真情人,亦不能用作求情理由,今(27日)判被告囚6年。

被告陳美玲(62歲)早前承認兩項盜竊罪,案發日期橫跨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張官判刑時提到被告中三畢業,原本在胞弟的公司負責處理行政、財政及文書工作,案發後改為任職家庭傭工。被告因前夫不忠而離婚,其後在Facebook認識一名為Kelvin的男子並成為情侶,對方聲稱會娶她為妻,又自稱將在馬來西亞承繼巨額遺產,但首先需要資金周轉,被告遂將儲蓄、借貸及從胞弟公司盜取的逾2005萬元轉帳給Kelvin。被告在2018年向胞弟坦白事件,同年因無力還債宣告破產。

事主創傷報告顯示被告胞弟因案件對姊姊失去信心,案件亦影響他原定計劃退休移民及為兒子籌備婚禮的資金,更需申請按揭貸款維持公司運作,承受巨大經濟壓力。張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為人善良、孝順,因寂寞而誤墮騙局,事件中她沒有任何個人得益,又自首及與警方合作,協助起回約80萬元款項,並將會出庭指證另案被告。

張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事主的胞姊,並獲信任處理公司財政,案件涉及嚴重違反誠信。雖然被告因婚姻失敗而誤墮網上情緣騙案,但這並非求情理由,考慮案件令被告與家人關係破裂,嚴重影響被告胞弟精神及個人狀況,判囚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