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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去年撞斃男途人 八旬小巴司機囚一年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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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小巴司機去年在何文田駕駛時撞到男途人,他當場失去呼吸。該小巴司機今(2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無牌駕駛兩罪,法官指事件令人心傷,但被告無超速或醉駕,行為並非自私魯莽,加上他年事已高,判其監禁1年,罰款4000元及停牌5年。

被告冼沐生(83歲)承認於2022年4月12日在何文田常盛街及常樂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小巴,導致男子王照東(65歲)死亡;及駕駛時無有效執照。

暫委法官陳永豪判刑指時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事後已退休,靠綜援維生,今年更被驗出有腦退化症。法官指事件對事主家人帶來困難和怨憤,被告須對其行為負責,他並非一刻分神,在看見安全島時便應留意,況且該路段是被告日常駕駛路線。被告過往有1次不小心駕駛紀錄,法官考慮後判被告囚1年,無牌駕駛則判罰款和停牌。

案情指,當日晚上約7時許,事主和妻子在涉案路段過馬路,妻子先步出安全島,回頭看已見事主被小巴撞倒,雙眼和鼻孔流血,救護員到場時他已無呼吸,被告同日被捕。其駕駛執照於2022年2月屆滿,案發當天已逾期69日。他在錄影會面中稱因疫情未能驗眼,因而未有續牌,又稱當日事主突然行出馬路,他收掣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