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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檢察院及公安部:針對網暴違法犯罪從嚴處罰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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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及公安部今(25日)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依照《意見》規定,檢察機關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侮辱、誹謗犯罪行為,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網絡暴力行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意見》要求,準確適用法律,針對網絡暴力的不同行為方式,分別以誹謗罪、侮辱罪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定罪處罰。《意見》指出,基於蹭炒熱度、推廣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聯網用戶公眾帳號等推送、傳播有關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信息,符合刑法規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於所發現的有關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符合刑法規定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定罪處罰。

《意見》要求,對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應當體現從嚴懲治精神,讓人民群眾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要重點打擊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惡意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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