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涉非禮7歲女童 休班警保釋12月再訊

發佈於

【明報專訊】34歲已婚休班警員涉於葵涌紀律部隊宿舍單位內非禮7歲女童,被控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包括比對指紋、檢驗DNA及分析閉路電視片段,反對被告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被告以現金兩萬元及人事擔保兩萬元保釋,待案件12月18日再訊,其間須遵守不得進入案發屋苑等保釋條件。

紀律部隊宿舍犯案 禁入屋苑

被告梁桂鋒(34歲)報稱警察,現已停職,由警車押送到庭應訊。控罪指控他於2023年9月20日,在大窩口道88號葵馥苑一個單位內向16歲以下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鄭官最終批准他以現金兩萬元以及妻子的兩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其間被告不得離港,須搬離涉案屋苑及不得踏入屋苑範圍,更改住址前須通知警方,每周報到兩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STCC 2954/23】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