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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稱免誤會拒公布 證監會決定列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者名單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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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公布新一輪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投資者教育相關措施,包括決定公布正在申請牌照者名單。證監會一改早前擔心引起誤會的說法,認為公布申請者名單,有助市民了解相關平台在有關申請發牌的說法是否涉虛假陳述。證監會指,目前共有4間平台列入申請者名單。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證監會將公布涉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持牌、結業、被當作獲牌照平台及申請者名單。證監會並會探討與警方設專門渠道,分享虛擬平台可疑活動及懷疑違規活動信息。

證監會早前曾認為公布申請者名單不恰當,以免令人誤以為相關機構已受監管及可信賴。證監會發牌科總監兼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表示,證監會根據公眾要求而決定公布申請者名單。她強調申請者並不等於已獲發牌,建議投資者交易前參考持牌名單,證監亦會加強投資者教育,令市民明白申請者名單只用作參考有關平台有否就申請發牌上作虛假陳述。

本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於6月起生效,設有一年過渡期,被問及設置過渡期是否助長不法分子繼續經營。黃樂欣重申,設置過渡期目的在於令發牌制度生效前已在本港營運、並準備遵守證監會準則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有合理時間申請牌照及檢視內部監管措施能否符合證監會要求,又重申證監會已向業界表明,若無意申領牌照,應在過渡期內有序結束業務及停止向本港投資者積極推廣服務。